关于做好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士官学院发布时间:2024-06-20浏览次数:28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责定岗定编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4〕4号))要求,经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就我院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院在编教职工和合同制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全面实施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

  长:张含玮  袁  周

  员:付  娇  李尚富  李晓敏  王志欣  张美云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数

根据学校《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责定岗定编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4〕4号)(附件1),结合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实际情况,设置管理岗1人、专职辅导员4人、专任教师1人。

(二)岗位职责与聘任条件

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聘任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附件2)。

四、聘任程序

(一)编制岗位说明书。编制学院各类岗位说明书(附件2)。

(二)公布岗位及说明。6月20日,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数和岗位说明,传达学习学校、学院本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办法和具体程序等。

(三)个人申请。6月21日17:00前,教职工自愿选择拟聘岗位,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misgxy@163.com   。

(四)工作小组汇总审议。6月24日10:00前,审议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6月24日上午11:00前,汇总拟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以电子版和书面两种形式上报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第二轮选聘。6月28日,根据首轮选聘结果和学校工作安排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第二轮选聘。

(七)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根据学校下发岗位聘任通知文件,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附件:1.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2.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岗位说明书.pdf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docx

 

                                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