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全校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责定岗定编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4〕4号))要求,经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就我院教职工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院在编教职工和合同制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全面实施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
组 长:张含玮 袁 周
成 员:付 娇 李尚富 李晓敏 王志欣 张美云
三、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数
根据学校《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定责定岗定编实施办法》(苏海院委〔2024〕4号)(附件1),结合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实际情况,设置管理岗1人、专职辅导员4人、专任教师1人。
(二)岗位职责与聘任条件
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与聘任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附件2)。
四、聘任程序
(一)编制岗位说明书。编制学院各类岗位说明书(附件2)。
(二)公布岗位及说明。6月20日,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公布岗位数和岗位说明,传达学习学校、学院本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办法和具体程序等。
(三)个人申请。6月21日17:00前,教职工自愿选择拟聘岗位,填写《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misgxy@163.com 。
(四)工作小组汇总审议。6月24日10:00前,审议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五)结果上报与反馈。6月24日上午11:00前,汇总拟聘人员名单及空缺岗位,以电子版和书面两种形式上报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第二轮选聘。6月28日,根据首轮选聘结果和学校工作安排按照相关程序组织第二轮选聘。
(七)签订岗位聘任协议。根据学校下发岗位聘任通知文件,签订岗位聘用协议。
军士与国防教育学院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