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征兵工作的文件指示精神,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兵对象
男生:年龄18--22周岁,应届毕业生年龄放宽至24周岁
女生:年龄18--22周岁
二、征兵时间
男生:2023年4月1日至8月15日
女生:2023年6月26日至8月15日
三、征兵条件
1.政治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条件
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
四、征兵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初审初检,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四)政治考核,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进行审核。
(五)役前教育训练,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服役前集中教育训练。
(六)预定新兵。
(七)张榜公示。
(八)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享受义务兵优待。
五、征兵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到位。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稳定的政治任务,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学院征兵工作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征兵协调统筹工作。征兵工作人员要站在国家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发展、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征兵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切实做到依法征兵,教育引导学生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覆盖主体要到位。
深入开展征兵宣传,通过课堂教育、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参军优惠政策,激励广大学生投身军旅、立志报国、锻打成钢。根据征兵对象主体的调整,征兵宣传做到全覆盖的同时,侧重向应届毕业生加大宣传力度,把学校征兵通知传达到每一名应届毕业生,特别指定专人负责通知未返校应届毕业生,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抱负。
(三)加强人文关怀,服务保障要到位。
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对入伍学生的人文关怀,及时了解他们的利益与诉求,把好学生入伍前、入伍后两个阶段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保障,实现对应征学生入伍全程指导与关注。
1.报名阶段,引导学生从学校所在地(目前学校所在地归属鼓楼区)、户籍地、常住地3个方向均可报名参军。
2.体检阶段,从学校参军的学生由校人武部统一安排组织,在南京参加体检,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军的学生由当地人武部组织,在当地体检。
3.政审阶段,从校参军学生政治考核由校人武部组织,从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军学生政审由当地人武部组织,学校配合完成。学生返校政治考核不便的,暂先采取邮寄政治考核材料的办法,由二级学院征兵专干老师接收,代为办理。
4.入伍后,帮助学生做好调取档案、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事宜。各学院对征兵工作如有好的建议,可以向校人武部反馈,人武部将对建议进行研讨,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将适时在征兵工作中实行。
人 武 部:海鸿楼200A办公室
咨询电话:025-86176077
联 系 人:李晓敏
人武部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