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切实做好我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严把党员队伍“入口关”,同时为党员发展储备坚实的后备力量,以确保新党员的质量,保证党员的先进性及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荐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岁并且提交入党申请书满6个月以上的团员(有 1 年以上的团龄)或群众。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思想先进。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入党动机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思想觉悟;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先进。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极涵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言行举止文明。
(三)执行纪律先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未受到纪律处分;纪律和组织观念较强,服从党团组织的工作安排,愿意执行党的决议;言行一致,敢于同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
(四)发挥作用先进。热爱集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学校、学院或者班级组织的党、团学活动,能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每年累计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30小时。
(五)能力素质先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注重能力培养,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上一学期综合素质考核排名位于班级前30%且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有以下情况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直属党支部审核认定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并可以适当放宽条件为综合考核排名位于班级前40%或挂科不超过1门:
1.担任校、院学生会、团总支、军管会、班委会、团支部等组织学生骨干或工作人员,积极服务广大同学且工作成绩突出,得到同学广泛认可的;
2.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互联网+、专业技能比赛等学校、军校认定的竞赛并获奖的;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的;
4.有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影响的;
5.为学校、学院争得重大荣誉的。
三、推荐名额
(一)2021级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二)2022级各班级推荐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
(三)各班级推荐的非团员数比例不超过推荐人数的40%。
四、推荐程序
(一)团员推荐程序
1.团支部酝酿候选人。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议,按照推荐条件和标准,讨论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候选人建议名单人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数的20%,并报辅导员老师把关审核。
2.团支部进行民主推荐。按团组织“推优”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清点参加大会的团员人数, 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执行纪律、作用发挥、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填写《xx团支部推优表决票》(附件1),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团支部填写《xx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团支部意见,“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排序,填写《xx团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4),纸质材料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团总支。
3.团总支审核考察。学院团总支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推优”情况以及考察材料,填写《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向学院直属党支部推荐。
4.党组织考察决议。学院直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通过表决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在支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院党委备案。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即为推荐人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
(二)非团员推荐程序
1.党员老师提名推荐候选人。各班级由辅导员等至少2名党员老师对班级内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非团员学生进行考察,对于符合“推优”条件的同学,由2名党员老师共同推荐到班委会酝酿推荐产生候选人建议名单。
2.班级进行民主推荐。班长组织召开班级大会,提名推荐候选人的2名党员老师中有1名党员老师参会,具体流程如下:
(1)召开班级大会,清点参加大会的班级人数, 须有半数以上班级人员到会方可进行;
(2)党员老师介绍符合推荐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执行纪律、作用发挥、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填写《xx班级推优表决票》(附件1),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班级人数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班级填写《xx班级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
(5)班级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日常表现情况,提出班级意见,推荐情况在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名单并进行排序,填写《xx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推荐对象填写《群众推荐入党审核表》(附件6),纸质材料经辅导员审核签字后报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3.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审核考察。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审核班级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由学管办主任和党支部副书记共同推荐,填写《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向直属党支部推荐。
4.党组织考察决议。学院直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通过表决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在支部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院党委备案。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确定积极分子的时间即为推荐人员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
五、时间安排
1. 2023.4.10—2023.4.12 ,班级、团支部推荐、酝酿候选人建议名单。
2. 2023.4.13—2023.4.19 ,召开班级大会、团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并公示,汇总推优名单报学院学管办、团总支。
3. 2023.4.20—2023.4.22 ,学院学管办、团总支审核考察推荐人员,汇总推优名单并上报直属党支部。
4. 2023.4.23—2023.4.29 ,直属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表决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推荐程序和条件。各辅导员老师、团支部、班级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荐工作,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唯票取人。
(二)严明推荐工作纪律。团总支、各班级加强对团员青年的组织纪律教育,党支部要监督做好推荐工作,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三)严格推荐材料报送。各级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全程记载,相关工作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完备、规范,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及时报送。
3. 附件3:××团支部(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
6. 附件6: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2023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
士官与军事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3年4月10日